我的一个同事告诉我说有一个税费返还的政策,我并不知道哪些税才符合税费返还政策的条件,所以我想要咨询一下律师。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是多少呢?具体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非常的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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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的税费返还在现金流量表中表现为两个项目,“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和“收到的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1.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而取得的现金,应单独反映。为便于计算这一项目的现金流量,企业应在“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科目下分设“货款”和“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货款”科目用以调整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企业除增值税税款退回外,还有其他的税费返还,如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这些返还的税费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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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这个指的是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在执行旧准则时,企业收到的所得税返还做上面的分录。
所以要用上述公式来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中“收到的税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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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主动咨询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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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咨询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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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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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