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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现在是大四,今年就要毕业了,很快就要工作了,听说之后的薪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但是我并不知道工资多少才扣钱,所以我想要咨询一下律师,最新个税起征点是什么?是怎么确定的了?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谢谢。

公司企业
2018-06-25 21:57: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三险一金)-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 根据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今年也就是2018年的10月1日,开始实施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就是说当我们的薪资缴纳五险一金之后,剩下部分也就是纳税部分不超过5000元,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 按规定是公司不能全扣员工工资,要是员工工资被全扣了,那么公司也就是违规的。公司不仅不能把员工工资全扣了,每月扣减的工资的也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是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若公司违规克扣工资,可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具体有如下:
    1、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
    2、可自愿选择调解,主要是去找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然还可以去法院申请调解等。注意的是,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还是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去申请仲裁,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4、要是你在经过劳动仲裁都不能解决你工资被扣的问题,那么现在最好就要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去法院起诉。必须得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人才能接着去法院起诉。
  •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 一、年终分红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从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如下:  1、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法定扣除费用额时,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法定扣除费用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实行年终双薪、年薪制的,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办法计缴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如何纳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法定扣除额3500元(或外籍人员4800元)后,还可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标准缴交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 根据目前的政策,我们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也就是说这个个人的收入如果是月平均收入低于了3500的话,那么就不需要缴纳税费根据之后的规定,可能这个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会提高到5000但是目前还没有开始实行这个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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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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