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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之前买了一套房子,然后现在他说要把这个房子在转让给我,然后房产税,就让我自己去交,他就不管这个事情了,我想了解一下房产税最新消息2018年是怎样规定的呢?这个房产税缴纳的比例是多少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6-09 04:41: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答复如下:
    (一)计税依据:分别为房产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
    (二)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二年租金收入*12%
  • 现在政策好没有出来 可以百度相关信息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婚前各一套是否缴纳房产税?  一、婚前各一套是否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二、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  1、房价、地价分别评定的,房产税以标准房价为计税依据,地产税以标准地价为计税依据。  2、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的城市,以标准房地合并价为计税依据。  3、标准房地价不易取得的,以标准房地租价为计税依据。  4、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租房,可以实际价格为计税依据。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按照税法规定  1、对纳税人经营自用的应税房产实行从价计征,将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按照1.2%的年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将房产出租的实行从租计征,即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3、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按4%税率征收。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A公司原有的房产和新建及外购的房产均为自用,显然应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对于融资租入的房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 你好2018年,我国只对上海还有重庆这两个城市实行房产税的试点征收。目前并没有对其他城市大规模的推行房产税的征收。而上海和天津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是按照房子的面积,还有房子的价值一直房子的用途不同而实行不同的房产税征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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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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