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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在外地生活,我和我老婆都在外地有自己的工作,我们已经买了一套房屋,但是我们想要投资,所以打算按揭买第二套房屋,作为投资房地产,我想知道抵押房屋向银行贷款的话,?房屋贷款利息是怎么计算的?有人知道标准吗?

房产纠纷
2018-07-15 15:56: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据了解,有两种计算方法:1、等额本息法:计算公式:月还款额=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n/[(1+月利率)^n-1],式中n表示贷款月数,^n表示n次方,如^240,表示240次方(贷款20年、240个月);月利率=年利率/12;总利息=月还款额*贷款月数-本金;2、等额本金法:计算公式:月还款额=本金/n+剩余本金*月利率;总利息=本金*月利率*(贷款月数/2+0.5)
  • 按揭买房是从银行贷款买房,然后分期还款付息的购房方式,按揭买房要去银行办理
  •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以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第三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因此,经银行同意,抵押期间,是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的。
  •   房屋抵押贷款有什么手续,  (一)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  1、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2、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3、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4、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5、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  6、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7、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三)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四)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五)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六)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屋类型是哪些  一、贷款尚未结清的房产  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抵押物必需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如果房产已经抵押或者此房产还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能办理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  二、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一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有的购房合同会写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也无法操作此套房产抵押贷款;另一种是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也就无法操作该项业务。  三、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同样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拆迁房一般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四、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小产权房产的房产证,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更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 你好,房贷利息是指向银行申请买房贷款时需要按照规定利率支付给银行的利息,房贷利息怎么算?贷款方式、房贷还款方式、贷款年限及贷款利率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房贷利息计算。房贷利息是多少可以根据房贷还款方式计算公式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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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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