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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和我的老公要进行离婚,我是要走这个诉讼的程序的,我也提起了诉讼了,我想问一下,这个离婚诉讼举证时间是什么?我错过了举证时间怎么办?这个离婚诉讼举证时间,在我们的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我想知道呢。

民事相关
2018-05-30 20:09: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法院一般都能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给予原告一个举证的限,如果原告在举证时限内没有举证,法官不会主动告知你丧失举证权利,但有经验的对方律师会及时指出来,遇到离婚诉讼案件可聘请律师
  • 你好,离婚诉讼举证时间如下: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现在办理婚姻案件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为15日,也有30日的。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
  • 举证期限就是法律规定你要在这个期限内向法院提供你的证据,如果你不懂法律规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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