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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我公公名下两套房一大一小,他们住小套,我们住大套,婚前拿的房子,婚后我父母拿钱装修的大套,有一部分钱我老公还写了借条给我父母。现在可以办房产证了,我公婆就把大套继承给我老公,办手续时只拿了他们三个人的身份证办理,从头到尾都不需要我插手,经办人说不需要写我名字,现在法律只要父传子儿媳妇就享有一半房产,是真的吗?现在房产证还在办理中,是不是房产证下来后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或者还可以添我的名字呢?

继承
2018-08-21 22:25: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办理房产登记根据拆迁协议办理的。如果男方家里不愿意增加你的名字,那么表明他们不愿意房产份额给你。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表明你没有份额。
  • 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是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使没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 2、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婚内获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张平均分割;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可以添加你的名字,如果不添加只能视为你老公个人财产,有疑问也可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