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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方一死一份,肇事机司是主要责任,受害方没有谅解,肇事司机能得到缓刑吗?

交通事故
2018-06-29 13:29: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肇事罪,缓刑要看有没有符合缓刑的情形,没有得到谅解不能减刑,必须三年以下才有机会缓刑
  • 关于赔偿方面,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 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有车保的,可找寻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此次的赔偿责任。
  • 达成民事赔偿,对方谅解你们,可以作为刑事部分量刑的减轻情节。我的补充::03驾驶证吊销的情形: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6.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我的补充::07所谓的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你所说的情况应该要被吊销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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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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