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某银行编外员工。1、本月实发工资700,已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人力表示因为上个月多发了1390元,发错工资是否合理。2、且,现在已为五月,但是发的工资是一月份的,是否合理。3、人力表示其中绩效为500,但从工作至今,绩效似乎并没有具体标准,似乎是一个大饼,由大领导安排,觉得谁做的多就给谁多?4、如果按人力所讲本月工资为2000,但是工作的同时有处罚条款,我条线没完成任务的最多可扣罚金额达1200元,是否合理?5、银行要求业绩差的员工每周五去做深蹲俯卧撑,并由监督者拍摄抖音发至工作群,让我所有同事看,是否侵权?

劳动纠纷
2018-06-24 05:06: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2011年12月29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到年底预计在1200万人以上,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前的最好水平,创历史新高。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今年1月起,我区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根据类别和适用地区的不同,增加了125元~180元不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加班费和内部福利。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类。第一类是1000元/月(月薪制,下同)或8.5元/小时(非全日制用工的时薪制,下同),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80元和2.5元,适用于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北海5市。第二类是850元/月或7.5元/小时,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40元和2元,适用于区内其他9个市。第三类是780元/月或6.5元/小时,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45元和1.5元,适用于各县级市。第四类是690元/月和6元/小时,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25元和1.5元,适用于各县和自治县。  据了解,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自1995年我区第一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的第9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资支付保障标准,是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底线,不是工资分配的唯一标准。用人单位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的标准工资来理解。目前一些用人单位把加班加点工资、内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资内,以及采取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来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资的内涵,是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2011年12月29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到年底预计在1200万人以上,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前的最好水平,创历史新高。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广东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22.4%,执行地区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第五类标准660元/月,增幅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
  •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分压低职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程序是: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先报劳动保障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保障部。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14075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我工资吗
66825
2022年身份证异地挂失、补办办理流程
异地身份证补办
2022年身份证异地挂失、补办办理流程
网络贷款案件立案标准
网络贷款诈骗
网络贷款案件立案标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