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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的丈夫结婚了3年,可是到了第二年,我发现他在外面有了女人,而我却有了他的孩子,为了不影响孩子,我忍受不跟他离婚,但是没有跟他住在一起了,分居了有2年,想了解怎么申请分居离婚手续?有什么流程?谁可以为我解答下?

民事相关
2018-05-27 18:23: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你好,如果你们分居了两年。那么如果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去协议离婚,但是如果一方不想离婚的话,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只要你能够证明分居两年,导致了你们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官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可以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如果你想离婚,您首先应当和你的丈夫协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就准备好离婚协议书以及相关资料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如果他不同意,您就需要起诉离婚,因为你们已经分居两年,所以法院一般是准予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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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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