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和我丈夫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我们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关于财产怎么分配上面我们一直没办法达成一致,谁也不愿意让步,最后就起诉到法院了。现在我想尽快恢复单身状态,所以想咨询一下可以法院判离婚然后再判决财产分配吗?

民事相关
2018-06-25 01:50: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院在宣判离婚时一般都会将财产分隔问题一并处理。所以不会先判离婚后再判决财产分配。
    首先,在起诉离婚时,同时要求分割的财产的,需要在离婚判决时一并审理清楚,做出相应的判决。
    其次,如果在起诉离婚时,没有起诉的,可以后续另行起诉。
    最后,离婚之后,发现有未分割的财产的,也可以后续另行起诉。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使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但法院一般会判离。注意收集并保存好分居三年的证据,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 1婚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具体可以一人要房,给另外一个人房款。 2抚养权你们协商同意归你,法院会支持。抚养费在你丈夫工资的20%到30%之间确定。 3 3岁的孩子既需要妈妈,也需要爸爸。 离婚的事情要慎重考虑。争争吵吵可以,但是一争吵就离婚,那以后是否还结婚。如果和现任的丈夫有许多分歧,以后的婚姻是否就不会有分歧。 宋丹丹在一个访谈节目中谈到,如果让我再做一次选择,不会选择离婚。 除非对方性质恶劣,对孩子的成长不利,那我支持离婚。
  • 您好,你的提问已知悉,现回复如下:因为您的离婚请求和分配财产请求是基于同一事实而引起的诉讼,因此法院会一并判决,不可能先判决离婚,再判决财产的分配,民事诉讼关于一审的审限是3-6个月,因此到时候一起判决就可以了,您不会等太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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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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