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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老公之前经常家暴我,另外,他也经常赌博,所以在外面欠债很多,我想问一下,被家暴要离婚,有债务,家暴离婚债务怎么解决?这个家暴离婚债务怎样解决,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这个流程复杂吗,我想问一下。

民事相关
2018-07-08 09:01: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我国法律上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如果共同债务是应该夫妻双方都要承担的。一般来说,如果有共同财产的话,会用这个共同财产去偿还共同债务,多出来的部分就有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是根据你的描述来看,你的老公在婚内是存在着过错的,那么相应的,在离婚的时候他要多承担债务。但是由于这个债务是赌博债务,所以是属于个人债务,离婚的时候,应该他自己承担
  • 你好,原则上,夫妻期间欠下的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 离婚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两种情形,通常因共同生活、经营所欠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不足偿还的部分由双方协商承担,双方之间为连带清偿责任。
  •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当然在实际诉讼中债务怎么来确定由谁来分担是经过相当具体的分析与审理才能确定下来的。笔者曾代理一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被告主张曾对外借债10万元,并且有证人2
    名出庭作证。应该说此形势对原告相当不利的。但是,在原告方询问证人时,此两名证人对此债务的说法是不一致的,一名讲此债务是在银行给的现金,且当时两证人与被告共三人在场;另一名则说是将存折给的被告,由被告自己去取钱的,给存折时三人也就是两证人与被告在场,去银行取钱时不是三人同去的。在法官的进一步询问下,此二证人的证言更是南辕北辙,分歧很大。结果这笔10万元的债务最终未被法庭认可。
    夫妻参与经营的企业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有的夫妻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企业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企业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那么这些债务是怎么来分担呢。
    简单地说,这和这些企业的性质有关。
    如有的企业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当然对双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规定)。
  • 您好,根据我国新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夫妻关系解除后,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不用分担这个债务,所以,您离婚的时候不需要帮助偿还你丈夫的赌债。如果你丈夫存在家暴的情况,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费。整合流程就和普通诉讼离婚一样,并不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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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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