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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申请强制执行,请问怎么写申请强制执行书?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前夫离婚之后,法院把孩子判给了我,孩子爸爸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抚养费。但是从去年开始,孩子爸爸支付抚养费就拖拖拉拉的,催急了才会给一点。在拖了好几个月的抚养费不给的情况下我就向法院起诉了,但是法院的生效判决他也不履行,我现在打算申请强制执行,所以想求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

行政纠纷
2018-06-06 20:58: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代写,也可以到法院根据法院给的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填写。
  • 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   (一)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一般包括首部、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和尾部四部分。   (二)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1、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2、是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3、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年,计算方法与海关作为申请人时相同。   4、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在3个月内提出。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   (三)作为当事人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   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原则上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
  •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少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三、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四、哪些案件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  l、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  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  (l)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  (2)申请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  3、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执行案。  五、执行中需缴纳哪些费用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六、特别规定  1、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方的财产或责令其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强制执行其人身;  2、中止执行后,只要发现使执行延迟的情况消失或被执行方重新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到法院申请,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具体可以到法院执行庭执行,或者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 您好 可以到您当地法院或者委托律师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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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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