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一个叔叔,他是在工地上干活儿,但是他们的老板一年能没有结工资,他们选择了走法律程序,判决书下来了,他们老板还是不履行,他想要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规定是怎么样的?希望律师能够告诉一下。

债权债务
2018-05-25 10:02: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所咨询的有关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的问题,规定如下: 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涉外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申请人为外国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香港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如申请人为澳门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澳门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效力。如申请人为台湾当事人的,经台湾公证机关证明,可承认其效力。 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应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 8、填写申请执行表。 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您好!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强制执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强制执行依据即判决书即该判决书的生效证明,财产线索等。申请的话,请到拿着上述材料到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进行执行立案申请。
  •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所需的资料有:第一是申请执行书,并且在申请执行书上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的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第二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还要提供原件查验;第三是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还有就是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可以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如果是委托律师诉讼的,另外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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