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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闺蜜和她的男朋友认识一年就结婚了,但是他带老公居然在她结婚以后就出轨了,后来他们离婚了,但是她的老公没有按照判决书给他一定的补偿,他现在想要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有哪些?规定是怎样的?希望律师能够告诉一下。

民事相关
2018-07-07 06:44:0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有: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2.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3.发生法律效力而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4.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5.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您闺蜜与其丈夫进行诉讼离婚,但是其丈夫并没有按照判决书给其补偿,那么您闺蜜就能拿着判决书等资料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强制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强制离婚的条件有:  1、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2、如果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上面的情况出现要求离婚的,法院一把是会判决离婚的。
  •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等判决书生效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不需去办理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同于离婚证。
  •   在离婚诉讼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男方出轨,可以作为双方离婚的证据,不能作为女方提出赔偿的依据。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便是已经生效的判决书,申请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依据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履行义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作出,如果超过该时限,就无法再申请强制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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