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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无知识产权纠纷证明就是证明你们单位对你们需要转让的知识产权享有完全所有权并且没有发生过任何法律争议的证明,一般要包括以下内容:说明你们单位(具体名称)的某某产品(就是你所说的知识产权),技术指标为什么执行什么标准,然后再说明该知识产权归你们所有。特此声明。这个证明是由你们公司自己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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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无知识产权纠纷证明由单位自行开具并盖章。基本书写格式可参照以下:兹证明XX单位下的XX知识产权,并未发生过知识产权的纠纷,现本单位特此证明。如若发生过纠纷并被查明属实,本单位将对其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最后再盖上单位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上字,再写上日期即可。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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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管辖(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三)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四)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五)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件中的侵权行为地,是指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或者所属的大连、青岛、温州、佛山、烟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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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有: 1.著作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2.邻接权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3.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4.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5.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6.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7.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8.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9.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10.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11.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 1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13.厂商名称、字号或商号、服务标记纠纷案件; 14.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纠纷案件; 15.伪造产地纠纷案件; 16.仿冒、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案件; 17.虚假宣传纠纷案件; 18.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19.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案件; 20.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合同纠纷案件; 21.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纠纷案件; 2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23.侵害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的纠纷案件; 24.诉前申请停止侵犯专利权的案件; 25.与计算机网络域名的注册、使用有关的纠纷案件; 26.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 27.植物新品种权权属纠纷案件; 28.转让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转让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29.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30.其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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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纠纷,指知识产权人在行使知识产权过程中,或不特定第三人可能实施侵犯其知识产权行为的过程中,与相对方或不特定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争议。 常见类型包括:归属权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行政纠纷等。 知识产权纠纷需注意什么? 1、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人身权利性质的知识产权引起的纠纷不能采用仲裁解决。 2、假冒商标,经营者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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