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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和我的邻居,因为我们公共场地的问题发生了很多次的矛盾,而且我们双方都是不同意和平解决,所以大家都闹得很僵,现在也上了法庭,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怎样的呢?像这种一般的民事案件,有多长的诉讼时效呢?

债权债务
2018-12-15 00:47: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这个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是从权利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为你们这种情况是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所以说诉讼时效就是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这个三年的时间,就从这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两年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此外,还有环境污染案件时效为三年,技术进出口案件时效为四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 但新司法解释,中规定被告人没有主张诉讼问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就算诉讼时效已过权利人也可以胜诉,但只是被告人获得了对抗权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 你好,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届满,丧失其依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时效制度。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这个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是从权利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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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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