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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钱给别人,没有借据,只有短信和汇款凭证,起诉对方能胜诉吗?

债权债务
2018-06-29 13:59: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去短信中对方认可借款的事实,胜诉的几率是比较大的。
    追问:这个案子代理费多少,借款金额3万,对方系老赖,胜诉拿不到钱
    解答:代理费多少看你委托什么样的律师,所以律师费不确定。
    追问:一般来说多少
    解答:刚开始职业的律师五千到六千,如果老律师可能一万以上
  • 1、没有借条的部分比较麻烦,如果单是银行汇款凭证,还不能作为证据,不过你可以把多次借款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另外,他家人收款的部分,可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2、如果他是深圳户口,你最好在深圳起诉他,方便执行;3、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提供借条、汇款凭证、QQ记录等所有证据材料,并与律师签订代理合同、办理委托手续;4、QQ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要是跟他有关的一切线索、材料你都要收集;5、以每笔借款约定的还款时间起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你随时可以起诉。
  • 有银行汇款凭证和通话记录能起诉。
    因为银行汇款凭证和通话记录都属于证据的一种,都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1、如果借条系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名,那么肯定可以起诉双方共同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借条系债务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举债,但是该笔资金用于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家庭生活等方面了,即便债务人配合未在欠条上签字,亦应当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该笔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夫妻的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婚内债务人,单方对外举债,且该笔资金并未用于家庭生活,依法债务人配偶可以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之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己方合法权益。2、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3、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4、离婚时,原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6、《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确立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规则,其立法本意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保护交易安全。但是,如果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所有债务均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合法的婚姻关系所要承担的风险明显大于同居关系,这一规则的立法价值导向必然会出现偏移;其次,如果债务人配偶不知举债事实,怎么可能去证明举债时债务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最后,夫妻约定财产制限于夫妻内部,债务人配偶亦无法来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显然,这一规则的确立,难以实现司法正义。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108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1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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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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