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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是较笼统的规定,具体的还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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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民政局不会给你们办理离婚手续,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财产属于婚后取得,若没有特别约定,夫妻双方平均分割。涉及财产分割的法律条文有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都有规定,主要看你的案件涉及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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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具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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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财产平均分割。房子、汽车、股份等可竞价(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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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条文有:1、夫妻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婚后有证据证明的属于个人财产的有个人所有。如果您可以证明是您个人的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这些财产不需要分割。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属于您与您老公的共同财产,您有50%的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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