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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丈夫已经结婚八年了,再婚后我们共同孕育了一个女孩子。但是丈夫那边儿的亲戚嫌弃是女孩,所以就对我也不好。现在丈夫与另外一个女人已经同居生活的约有一年半的时间了。所以我就想与他离婚了。想要了解下离婚财产分割法原则有哪些?内容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让他少分割财产吗?

民事相关
2018-05-23 19:43: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你的情况是可以让他少分一点财产的。
  • 你好,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而在我国法的规定,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是有孩子的话,应当给抚养方预留多一点,孩子的生活费用而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的老公在婚内出轨,这更加是存在着过错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多判决给你一点财产,适当保护你
  • 你好!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 如果您这边有对方长期与人同居的证据 是可以到法院起诉 告对方重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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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