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关于刑法修正按的一些相关问题,由于近期好像说是刑法行政案有更新,具体我想问下关于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全文规定了那些内容,都有那些相关的规定事项,具体都包含那些内容,相比于之前的内容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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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二、将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三、将刑法第五十三条修改为:“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
四、在刑法第六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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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20个、修改10个、取消1个罪名,主要的如下: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强制猥亵、侮辱罪(取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罪名)
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取消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罪名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组织考试作弊罪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取消盗窃、侮辱尸体罪罪名)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第一款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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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