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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他之前被公安机关拘传,说是让他协助调查,我想请问一下对于犯罪嫌疑人才可以拘传吗?还是说对于任何人公安机关都可以拘传呢,不知道法律上规定的实施拘传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谢谢。

刑事案件
2018-07-06 19:35: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于拘传的适用条件,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是对于拘传的对象的要求,必须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其次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最后一个条件是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适用拘传措施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不仅适用于银行、信用社等储蓄业务单位,而且适应主题扩大到其它负有协助查封、扣押义务的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如管理房屋档案的房管部门、管理不动产的登记部门、管理有关文书档案的单位、存有病例的医院、握有证据或能查到证据的单位,对法院的调查取证协助要求不予理睬,不作为或设置障碍、编造借口使法院无法得到证据。该规定也适用于诉讼阶段。)  (二)有关单位(不仅包括金融机构,还有证劵交易与托管机构、保险机构、与被执行人存在投资、融资、交易、结算关系等关系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由存款扩大到财产,并增加了扣押和变价)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它财产的;  (四)其它拒绝协助执行的。
  • 您好!立案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在三个月以内结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三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须经检察长批准并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监察部门说明理由。您可以咨询检察院该案有没有立案,如果没有立案的话,您可以询问检察院批捕还是不批捕;如果不批捕的话,你可以要求检察院放人。谢谢阅读!
  • 公安局让协助调查,说明还没有确凿的证据。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就不是协助调查了,而是直接传唤。
    协助调查,一般用于证人,或者有重大嫌疑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 您好,公安机关是要根据案件的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拘传的条件只能是可能与案件情况有关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和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嫌疑人。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之一的才适用拘传,公安机关是没有权利对任何人进行拘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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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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