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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所注册的企业要符合基本注册公司的条件,另外需要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以及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董事长的委派(任职)文件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企业住所使用证明,企业住所租赁的房屋,要提交房屋租赁协议(租期应在1年以上)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凡涉及城市建设(含占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和环境保护的,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件、从事经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还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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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外商投资企业要进行注册的话。那么具体的流程是先拟设公司名称,然后还需要投资方开业证明复印件,接着要《委托书》需全体股东签字(1份原件)。具体需要准备的注册资金就要5000万以上了,还需要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并准备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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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其它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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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15条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这是因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能够自行承担责任。运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是公司发展的正常要求,法律是允许的。公司不仅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也可以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投资。一般来说,公司对外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公司对外投资有营利的机会,同时也有风险,对外投资失败,如果允许投资的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有可能直接导致公司的破产或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进而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直接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公司信誉不佳,公司经营情况不透明,信息不畅通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不宜允许公司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考虑到将来可能会有需进一步研究的特殊情况,在本条中作出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的规定。 对外投资是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和民事活动,有较大的风险:如果决策不当,将会给公司、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造成损失。对这类行为,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其风险,进行合理判断,做出决策。为了引导公司对对外投资行为做出科学的决策、保证公司行为的恰当性、避免风险,《公司法》第16条做了两方面的规定: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应当由公司机关做出决议。其一般原则是:公司章程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将对外投资的决策权授予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董事会。对外投资数额较大的,可以授权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数额不大的,为了保持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可以授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当然,公司也可以将对外投资的决策权全部授予董事会,但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2)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及每一项投资的数额做出限制性规定;公司章程有这类规定的,公司机关在做出决议或在具体进行此类活动时,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除非修改公司章程。这里所称“决议”包括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公司章程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采用的决议方式。 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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