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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2013年底有一笔代发工资,由于邮政系统升级,只能打个人账户,经领导同意,打入我账户,期间有一人已领取,剩下的至今无人领,我因工作调动,将这部分钱移交,存问题吗?

证券投资
2018-07-08 04:31: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将这部分钱移交给原来的单位就可以了
  • 银行不犯法,银行不会拖欠工资,除非银行系统崩溃了。《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t《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委托劳务公司代发工资。一、代发工资,是专业机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员工代发劳动报酬等款项的一项金融中间业务。二、代发工资的专业机构通过自身联网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进行批量、集中支付,将有关工资等款项自动转入储户预先约定的银行卡或个人结算账户上,代理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还可代理社会保险局发放社会福利保险金等。三、经有代发工资需求的单位提出申请并与金融机构协商后,由代发工资单位填写代发工资委托协议书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申请单位要求向其员工集中、批量发放工资。四、可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   用人单位与银行协商,由银行代发工资,银行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建立起金融服务合同关系。职工到该银行领取工资实质上是一种没有选择的金融消费服务关系,这种金融服务对银行而言是一种产品,其产品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因此,银行无权以“钱出了大门概不负责”为由,免除自己向消费者支付真实货币的法定义务。如果查明假钞确系银行支付的,银行就应当承担更换假钞、支付消费者因交涉此事而受到的损失的责任。同时,该银行还应根据与用人单位的金融服务合同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诉以文字材料为准。要把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受损害事实,所购商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交涉经过等内容写清楚,并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未经消协同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和实物,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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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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