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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2月份和几个朋友合伙开工厂,我是大股东后面因为当初的约定工厂的订单没有急时到位到7月中我给了点股份另一个人,让他来管工厂,本来也是股东后面成了大股东,但因为做事风格不一样,我选择离开,我只拿回我投资的钱,本来说好6月底给我一些的,现在说没有钱给我分期一年给,我工厂给他们时一直有订单反而工厂越做越亏本,我当时给他们时前面才亏了70万,现在说亏了400万到500万了,而且工厂订单好的全部转走到他们另一个工厂去了,现在我有什么办法吗,他们说分期一年给我一个月8万,还说工厂在就给,不在就不给

合同纠纷
2018-06-18 05: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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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你上述情况,你这边可以通过向对方发送律师函或者起诉的方式主张权利,要求偿付债务,如果对方不偿还,建议走民事诉讼程序。可以委托本律师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对方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律师可以采用法律途径保全其财产,保障胜诉后执行,优先受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公司股份转让办理具体借鉴,中国有关法规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对股份转让作出如下一些规定:  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记名股票,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但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的变更登记;  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4.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中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5.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6.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若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份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7.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公司股权证的转让必须在法人之间进行;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其股权证按其原持有人身份,可在法人之间以及公司内部职工之间转让,本公司内部职工持有的股权证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发行和转让。以上两种方式设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在成立1年后,增资扩股时如需转为社会募集公司,扩大股份的认购和转让范围,应按法定条件和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应将股权证换发为股票。公司内部职工的股份(除去职和死亡者的股份外),在公司配售后3年内不得转让;  8.国家股、外资股的转让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9.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
  • 合伙股份各占多分通常由合伙人各自商定,签订协议,按照实际出资来划分,如三人出资额相等,出资比例为各占33.33%。
  • 投资一家股份公司之后,股东需要对其持有的股份承担相应的义务
  • 依据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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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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