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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准备的婚房,已经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但工人没有进场。因孩子们分手,合同需要延期。合同规定: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需要向乙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0.1%违约金,工期顺延。合同没有明确顺延的时间期限。请问:我施工工期可以顺延二年吗?法律有什么规定?我顺延二年,违约金会怎么缴纳?

合同纠纷
2018-05-19 09: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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