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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单位上有一个股东,给我们公司跟另外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个合同,后来这个合同没有成功履行公司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和财产损失,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根据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我们公司应该怎样向这个。违法的股东请求赔偿呢?

合同纠纷
2018-05-18 09:16: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您的这种情况,我国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是这样规定的,
    第三条 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谢谢提问。
  • 你好,一般股东是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的,但是你们单位的情况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表见代理,如果对方不知道你们的股东没有签约权利,那么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具体是否构成表见代理需要视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有效,那么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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