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某某进公司上班,2018年4月9号入职。18年5月9号离职。说是十五号发工资,我到18号还都没有消息。我要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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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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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主张支付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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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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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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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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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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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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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直接和公司协商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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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