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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精神病出轨后生了小孩,男方可不可以追究她法律责任?男方提出离婚要不要补偿女方?

民事相关
2018-06-29 12:25: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在精神病状态下出轨的,不能追究她法律责任。女方在精神病状态中的,男方无权提出离婚。
  • 离婚孩子判给谁主要受到男女双方经济能力,孩子岁数,孩子意愿等等。
    一般两岁以内的孩子判给女方,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1.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无法离婚,结束同居关系就行。 2.在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生意,如果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怎么处理,就可以当做双方的按份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来分享收益,按出资比例来分担损失。就看经营的实际出资两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谁主张谁证明。 3.彩礼需要退还,但如能证明彩礼已用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可以要求做相应的抵减。嫁妆相抵不是女方必须负担的法律义务。 4.具体的费用最好能协商解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大家好聚好散。协商不下,可以诉讼解决。 祝你好运!
  •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您有证据可以证明您丈夫在婚内与他人稳定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可以在提起离婚的同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该“损失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2、根据司法实践,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在分割夫妻财产时也会对无过错一方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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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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