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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和我的老公离婚,因为我发现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而且还给别的女人买了一套房子,我现在觉得很失望,也很丧气,所以我想要跟我的老公离婚,然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请问一下法律上的离婚孩子归属权是怎么确定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5-17 23:02: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你的这种情况法院会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你,因为你的老公本来在这段婚姻当中是存在过错,他相对来说能争取到抚养权的机会会少一点。并且他现在有一个小三那么这种情况下,以后他的家庭会对这个孩子的生长发育不利。所以相对来说你能拿到抚养权的机会大一点。
  • 你好,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离婚之后,孩子的归属权,一般是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是双方都不想要。那么在法院判决离婚的时候,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工资水平等条件,来进行判决归属的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从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接合双方意见,婴幼儿正常由母亲抚养,十岁以上征求孩子本人意见
  • 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生活学习环境、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各方面条件进行判断。对于男方买给第三者的房产,你可以向第三者主张返还。
    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或者加微信即手机号详细咨询。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在两周岁以内,优先给女方抚养。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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