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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打算买社会保险,但是单位上说要缴纳一个个人的社会保险证,我想请问一下什么叫做个人社会保险证呢,这个社会保险证是不是社会保险登记证呢,社会保险证编号是多少呢?请问社会保险证编号是什么?有什么意义呢?

行政纠纷
2020-02-03 17:58:3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社会保险证编号的话,如果当地开通了网上查询社保的话,你可以凭自己的身份证到网上进行查询那个社会登记编号的。也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查询。你也可以到公司人事部去咨询,因为公司人事部也有你的社会登记编号的。这个编号也是唯一的,就和个人身份证号码一样作为唯一识别码的。
  • 社会保险需要根据个人需求而定,如果是自己购买,可以到当地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了解,比如个人在上海办理居住证需要三个必要条件:
    1.本科或以上学历
    2.工作单位注册资金100w或以上
    3.上海固定住所(自购,租赁或寄宿)
    换单位的话要到人事局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单位变更手续,同时新的单位需同样要满足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否则不能继续缴社保)然后继续由新单位帮你缴金.
    办理居住证后单位必须帮你交社保三金(失业金,医疗金,养老金),公积金可以不交(法定要缴,不过事实上公积金的强制程度没有社保来的严格,相关部门也不大过问).
    知识延伸: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
    区别1
    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区别2
    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区别3
    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区别4
    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未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 你好,关于你提问社会保险证编号是什么的问题,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证号就是你的个人社保的号码。你可以通过这个社会保险证编号在网上或者是社会保障局查询到我们的社保缴费记录以及你的账户余额,同时单位进行登记也需要你的社会保险证编号。
  • 你好,建议和公司积极沟通
  • 你好,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证的编号为自己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 你好,建议主动咨询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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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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