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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前一段时间我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老乡,他说他自己做投资,赚了不少钱,还说我也是他的老乡,准备带着我一起干,我当时没多想,就相信他了。结果后来我的钱被他骗去了,再也联系不上他了,后来我就报警了,请问网络诈骗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互联网纠纷
2019-02-28 18:13: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在网络被对方骗取钱财,则对方的行为就涉嫌诈骗。所谓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别人的钱财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骗取别人钱财超过3000元的,就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您被骗金额不足3000元,只能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根据该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建议您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应立案受理。如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并查扣赃款的,应首先返还被害人。如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您可以向当地警务督察投诉,也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反映情况。
  • 您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就可以定罪。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 网络上发现被骗,及时要保留证据,聊天的证据,银行转账的证据,网络上网页的截图,然后尽快向相关部门投诉。遭遇网络诈骗,应尽早向公安机关报案,方可能追回经济损失。
  •   被网络诈骗,诈骗犯已经涉嫌犯罪。报警后,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你好,现在的诈骗最多是以金额作为立案标准的,当然也有一些是例外,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就算金额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可以立案的,而目前来说,绝大多数都是按照金额来立案,只要数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就要立案。这个标准,大部分地区是3000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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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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