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被XX说起诉我了后面有个自称是律师事务所的打电话来叫我赶紧还钱不还钱就把我的欠款资料给法院,然后法院会让当地政府抓人刑拘3年到五年,征信还上黑名单,还要交2-3万块钱罚款,有这么严重吗?因为我现在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就想拖到发工资再还上。跟他们说了他们不接受我的这个请求,我失业半年刚找到的工作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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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说的这些不是法院干的活,小心是骗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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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作为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的欠款的,在诉讼之前或诉讼之中,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包括冻结公司的银行帐户;在法院执行中,法院也可以信职权直接冻结被执行人(公司)的银行帐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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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款纠纷,到法院起诉时,法院会按诉讼标的数额收取诉讼费。具体数额可通过下列公式快速计算:
档次争议金额计算方法
11万元及以下50元
21-10万元金额×2.5%-200元
310-20万元金额×2%+300元
420-50万元金额×1.5%+1300元
550-100万元金额×1%+3,800元
6100万-200万元金额×0.9%+4,800元
7200万-500万元金额×0.8%+6,800元
8500万-1000万元金额×0.7%+11,800元
91000万-2000万元金额×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金额×0.5%+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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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欠钱不还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欠条、转账记录、在场人证等等,法院要收取诉讼费的。如果判决对方败诉的话,该诉讼费应该由败诉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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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