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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生了一个孩子,但是我生孩子之后发现我的老公,在我怀孕期间和我坐月子期间都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所以我现在打算请求离婚,但是我又很希望能够和孩子生活在一起,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请问一下关于离婚孩子归属判决,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呢?

民事相关
2018-05-17 10:06:4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关于这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特殊情况的,可随父方生活。所以你在上诉时可就孩子幼小为理由请求法院判决,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 您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您的孩子不满两周岁,那么离婚的话是判决由您来抚养的。如果您的孩子已经满两周岁,那么您可以收集您老公在外面乱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以证明您老公的生活环境不利于您孩子的成长,作为母亲的您更有利于您的孩子的健康。就您老公的情况而言,您是完全可以争取到您孩子的抚养权的。谢谢。
  • 孩子小的话判给母亲可能性大
  • 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考虑,一般二周岁以下孩子由女方抚养
  • 孩子在两岁以内基本都判给母亲。
  • 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 原则上孩子在2周岁以内哺乳期的监护权在离婚时会判给母亲,除非母亲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原因。法官会分析双方的情况作出最有利孩子的判决,建议收集一下相关证据:固定经济收入、有充足时间照顾孩子(可以考虑由你父母出具承诺书承诺与你同住帮忙照顾孩子)、住房条件、孩子教育问题、对方是否有不良嗜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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