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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六年,两个孩子,老公出轨两次,第一次没有证据我原谅了他,这次有他跟第三者的聊天记录证据,还有录音,现在他不同意离婚,如果现在不离,下次他还出轨,我现在的证据还有效吗

民事相关
2018-06-18 06:54: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 1、法律规定男女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如果你认为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则可以提出离婚。 2、离婚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如果对方同意,则你可以通过此方式离婚。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则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法院判决离婚。 3、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则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亦可以要求法庭判令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想他一分钱都无法拿到,这需要他的同意,否则无法达到你要求的净身出户。
  •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证据必须真实、合法,与案件有关联,否则不得用作定案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4)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 (6)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7)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8)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9)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另外,对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也不予采纳。 离婚中,女方逼迫男方说出一起违规社会法律法规的事,但实际没有做的录音,属于违反禁止性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在只有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如果想达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认定的,但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1)客观真实性。  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关联性。  即证据与待证事实有内在的联系,并能证明待证事实的全部或一部。网络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比如为了证明男(女)方有外遇、与第三者同居重婚、赌博恶习等等,在聊天记录中应有文字体现,从而达到相应的证明目的。  (3)合法性。  就是证据必须具有实体法所规定的特定形式,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调查和审查核实。如果是当事人提供的聊天记录,一般要想得到法院的认可,须经公证机关作相应公证。当然基于稳妥考虑,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收集,网络聊天证据的合法性问题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决定是否被人民法院采信的焦点问题。
  • 你好,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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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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