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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饭店上班,不在那里做了,老板说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做?

合同纠纷
2018-06-13 05:36: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必要时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试试。
  • 打临时工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当老板不给您工资时,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协商、仲裁、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途径解决。
    方法一:协商
    就是直接找老板要工资,可以协商支付工资的方式、时间、金额等。
    方法二:仲裁
    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在仲裁申诉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并加付25%的补偿金。
    注意事项
    您本人属于临时工,那就需要特别注意做到以下工作:
    1、平时注意证据搜集。保留好包括工资条、欠条、签到条等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作为讨薪的证据。
    2、弄清用工单位性质。若欠薪方为私人老板,就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管辖的范围,必须到法院起诉。
    3、时刻注意风险回避。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缺乏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当企业老板或私人经营者隐匿逃避时,劳动者的权利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
    方法三:起诉
    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一审后,一方不服的可以上诉)。
    申请强制执行:在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单位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一般公司是不能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你先去劳动检查大队投诉,让监察大队责令公司更正,如果投诉之后公司任然不发工资可以准备相应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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