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我老公一时冲动,我们就离婚了,现在我们两个人打算半点一个复婚手续,请问一下,离婚再婚手续怎么办?要去哪里才可以办理呢?当时我们两个人是自动协议离婚的,所以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这个离婚再婚,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一下。

民事相关
2018-07-07 23:05: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结婚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
    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④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⑤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 再婚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当时是自动协议离婚,肯定是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的,如果想要再离婚再婚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拿着两个人的离婚证还有身份证以及一寸照片,然后再到当地的民政局去申请登记结婚民政局,如果认为符合复婚的条件就会给予登记,发放结婚证。
  •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注意他们回老家办理时其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问题等。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