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她之前在一家生产木材的工厂工作,工作的这些年挣了一些钱,她就想去自己做评估工作,但是它对于评估机构的成立不太了解,他现在就想问一下律师怎么成立评估机构呢规定是什么呢?希望律师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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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办理条件:
(一)设立合伙制的资产评估机构具备以下条件:
1、2名以上合伙人。合伙人须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满3年,且无不良记录;
2、3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3、8名以上专业职龄人员,且结构合理;
4、书面合伙协议;
5、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
6、机构名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要求;
7、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2名以上出资人。出资人须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满3年,且无不良记录;
2、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3、12名以上专业职龄人员,且结构合理;
4、公司章程;
5、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
6、机构名称符合要求;
7、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条件:
1、由自然人出资设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有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
2、机构的合伙人或发起人中须有一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且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3、机构内设立专职的资产评估部门,配备3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和相应的专业人员,财务独立核算;
4、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固定的办公地点;
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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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如何成立评估机构的问题,1、先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一个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的公司;2、再到省房地产估价学会办理三个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事宜;3、到省房地产估价学会申报有房地产估价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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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