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有一个亲戚他们拿到了两套安置房,但是听说好像安置房的期限是50年,他们不知道50年后是怎样的,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谁了?2018年是怎么规定的呢?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非常的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1-10 01:04:3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要搞清楚,首先安置房并不是50年产权的,中国目前规定的商品房都是70年产权的,规定的房子是70年的产权,但是并代表房子使用70年之后就要被拆掉,只是70年后使用权限没有了,需要继续续约,楼主担心的问题只要房子不是豆腐渣工程,应该就不会出现拆迁的问题。且现在北京对于房龄比较长的一些房子也在做改造加固,目的也是加强房屋的使用年限。
  • 你要搞清楚,首先安置房并不是50年产权的,中国目前规定的商品房都是70年产权的,规定的房子是70年的产权,但是并代表房子使用70年之后就要被拆掉,只是70年后使用权限没有了,需要继续续约,楼主担心的问题只要房子不是豆腐渣工程,应该就不会出现拆迁的问题。且现在北京对于房龄比较长的一些房子也在做改造加固,目的也是加强房屋的使用年限。
  •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证是谁,房屋产权属于谁。
  • “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 关于房子产权的问题,想必大家都很疑惑。住宅房屋的产权年限只有短短70年,还了大半辈子的房贷,产权年限一到,房子不是你的了,这谁乐意。不过,小南也跟大家解释过,关于产权年限70年的问题,是指的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你的房子所有权是不会变的,只要到期后继续缴纳一部分的费用,房子照样住。跟着小南看看,专业人士如何证明“你买的房子就是你的”。根据我国宪法,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土地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70年,工业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如果你对一所房屋有所有权,这个房子是你的个人产权,是你的私有财产。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得到我国宪法保护的。另一方面,从物权法上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简单来讲,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只要你买了这个房子,拿到房产证,这所房子就永远是你的。所以,别担心了,你的房子就是你的!重庆的房子产权虽然只有50年,不过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附:产权到期如何续?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 你好,一般情况房产的产权有70年的,安置房是50年的,低于50年的基本上都会多少有点问题。当产权过了年限后,如果房屋质量还没有问题,那么就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给政府延续房产的产权。其实产权相当于你向国家租赁了长时间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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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