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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最近他家里面出了一些事,他的老婆现在得了重病,需要很多钱来治疗,但是他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他就想用房子去贷款,他家有一个小产权房,但是他不知道怎么办理贷款,所以想问一下律师小产权房民间借贷抵押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8-10-17 11:22: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你们民间借贷来说,首先,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抵押物是没有法律具体规定的,所以你要将小产权房去进行抵押,那也是可以的。首先的话,你可以签订一个抵押合同,然后再把这个抵押合同拿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就可以了。
  •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同时,由于不办理登记,房管部门屡屡发现,在民间个人借贷中有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  总之,在民间借贷中设立房产抵押登记,可以稳妥、便捷、高效地保障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债权的全部实现,在打消出借人放款投资顾虑的同时,又满足借款人借款的紧迫性要求,不失为一种适用于现阶段民间借贷的有效担保方式。  申请民间借贷涉及的房产抵押登记,应向登记机构交验以下材料:  ⑴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⑵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⑶借款、抵押合同;  ⑷抵押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以共有房屋设立抵押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及其身份证明;抵押人不是债务人的,还应提交债务人身份证明;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  (一)申请人是抵押合同的当事人;  (二)抵押人是登记簿或房产档案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  (三)申请登记的房屋与登记簿或房产档案的记载一致;  (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四、自然人申请民间借贷涉及的房产抵押登记,应由自然人(含共有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履行其他合法债务而设定的房产抵押登记参照民间借贷涉及的房产抵押登记办理。  当事人在办理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登记时,最好是委托较为正规、专业的民间借贷中介服务公司办理民间借贷的相关业务,这样可省许多事。同时,一定要准备好完整的办理抵押登记所需要的证件,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一定要保证办理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登记的所有相关人员能够全部到场亲自办理,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办理贷款后,贷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 小产权房屋不能做房屋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房屋产权证明,小产权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不能申请贷款。
    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而银行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明。众所周知,小产权房因为国家不承认,也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除非将小产权房转化为大产权房后拥有产权证。
  • 你好,如果民间借贷要办理抵押贷款的话,作为小产权房,自然也是可以成为抵押物的,首先你们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一个抵押合同,然后再拿着这个抵押合同去到当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这是民间借贷有抵押物,法律也是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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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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