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我司与另一公司有交易,交易为真实交易,我方付款给对方,对方开据发票,我方在税务网站上核验为真票后入账。对方收款后未按规定交纳增值税及附加并逃跑。现税务稽查认定我公司所收发票不合格,不能入账。并要求我司按发票金额缴纳25%所得税。这个要求合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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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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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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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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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协议约定按照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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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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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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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