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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我们单位工作了几年,但是我现在想离开了,可是离我的劳动合同又还没有到期,但是我突然想起来我最近签订劳动合同,就说说如果我离职了时候是要赔偿公司的损失的我想问一下这是不是合法的呢?我之前签的劳动合同规定离职要赔偿公司损失,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8-05-10 21:23: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当初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已经明确约定了辞职需赔偿损失的话,那么你是要赔偿的。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的一种协议。劳动合同的订立应该遵守相应的订立原则,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劳动双方就应当自觉遵守。
  • 你好!如果你跟公司的劳动合同之前有写明在未到期的时候离职要赔钱给公司,那么这个其实也是合法的。因为有些公司在入职的时候给员工进行一个培训,这个培训是要费用的,所以你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就要离职是要赔偿一些钱给公司的。
  • 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和单位提出,如果单位提供了对你提供了培训,单位可要求赔偿损失,否则不合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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