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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05年开始在一家公司工作,13年才签合同,不打卡,但是有照片(照片、图纸及同事合影照片之类的),发工资是发到工资卡。现公司要同他续签劳动合同,但公司拖到了2013年才同他签第一次合同,2015年签了第二份合同。现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月2日出了通知我们续签合同 问:1、他想争取这次签合同时,写成是2005年入职是否可以?如果公司不同意他是否可由此理由终止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偿经济补偿资金?或者能否要求08-13年的赔偿? (他就是想把2013年之前的工龄争取到,很后悔当时2013年同公司签订合同。争取不到的话想拿赔偿)。 2、因为工资低,他想要能和公司商量每年按百分之几增加工资,但估计公司不会同意。如果公司不同意,他就不想续签,不想续签能否要求赔偿?

劳动纠纷
2018-05-11 10: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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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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