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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去世了,我爷爷先于父亲去世,我奶奶给我写的放弃继承我爸爸房产,让我继承的遗嘱,我两个叔叔作为见证人给签字盖章的遗嘱有效吗?

继承
2018-05-11 16:24: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追问:我奶奶符合立遗嘱的条件,她写给我的房产继承代书遗嘱,我两个叔叔帮我做见证人签字可以吗?
  •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的叔叔不可以,要找具有相应行为能力和与你不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做见证人,否则遗嘱很可能会因为形式不合法而被认定无效。
    追问:我奶奶瘫痪在床两年了!我咨询公证处他们说忙不能上门公正,这样的遗嘱我以后走什么程序继承呢?去法院拿着奶奶的遗嘱起诉吗?起诉谁呢
    解答:(1)遗嘱有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和公证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如果做公证遗嘱有困难的话,根据你奶奶的情况,可以做代书遗嘱,奶奶自己能写的话就可以写一份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全程不中断的参与见证,你奶奶口述遗嘱内容,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作为代书人书写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是继承人,也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论哪种遗嘱,最关键的地方在于遗嘱人(你奶奶)的签名和日期(一定要亲笔签名),代书遗嘱的话还要有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的签字,地点也做好写清楚。遗嘱的订立过程你可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保存,而且可以多找几个见证人,这样如果以后因为这份遗嘱产生纠纷了,多几个证人会对你有利很多。
    (2)根据你描述的问题,房产是你爸爸的,你奶奶和你都是你爸爸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你叔叔们是你奶奶将来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你奶奶放弃继承你爸爸的房产份额,势必就会导致你叔叔们将来可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减少,这样你叔叔们不仅是遗嘱人你奶奶的继承人,还与继承人之一的你存在利害关系,因此你叔叔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
    (3)不管哪种类型的遗嘱,只要是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处分自己合法财产且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其都是有效的。关于以后你依据遗嘱继承房产的问题,如果你叔叔们都没有争议,那么你们一起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你叔叔们反悔了,那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让法院确认你的继承权,然后再依据判决书去过户房屋,起诉的时候以你叔叔们为被告,向房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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