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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哥哥,他因为在乡下修了一个房子,后来被说他是违章建筑,要给他强制拆除了。我的哥哥觉得很无语,这个房子他是得到了批准才修建的,花了好几万块钱,还请了工人来给他修建,现在要拆除,请问律师2018年最新的违章建筑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
2019-04-20 01:28: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2018年最新违章建筑强拆程序如下: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 违法建造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有关部门责令拆除仍不拆除的,可以强拆
  • 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不能给予拆迁补偿,也就是说建筑违章,但建筑材料是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既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
  • 你好,2018最新违章建筑强拆程序如下:(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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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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