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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大家有谁知道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啊?因为我去年租的房子,合同约定是一年的,现在还差5个月,可是上周房东告诉我她的房子可能租完四月份就不租给我们了,她打算把房子拿去卖了。房东这样子合理吗?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8-05-07 15:08: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您的房东属于违约,《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上还有一句话叫做“买卖不破租赁”,所以即使现在房屋售卖出去,第三方也不能侵犯您的合法权利,或者您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
  • 买卖不破租赁,房东卖了房子,租房合同对后面的房东继续有效,
  • 您好,主要的原因有这几种:第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第三、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第四、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第五、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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