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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婆去年结婚的,现在我们准备要生一个孩子,我们不知道头胎需不需要用准生证,所以想要请问一下律师,按照相关的规定,2018头胎用准生证吗?具体怎么办理呢?2018年有没有什么新的规定呢?希望律师能够告诉一下。

婚姻家庭
2019-02-17 20:02: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第一台也是需要准生证的,因为要办理准生证,你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以及你老公的身份证以及你们两个的结婚证,还有孩子的胎检报告,去到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要求出具准生证就可以了,现在办理准生证是很快的。
  • 您好!关于怎么办理准生证的问题,1、夫妻双方准备好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3、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4、去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 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在一起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1994年2月1日后,没有结婚证,双方是同居关系,现在可以解除同居,就子女及财产进行分配,你应及时与律师咨询,确定方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准生证的办理程序: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我就这么做滴。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
    5、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 收养非婚女子生下胎办理准生证: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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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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