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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们现在公司统计了大批的货物,需要进行一个处理,所以我们想办法想在网上进行一个招标活动,希望有人能够帮我们处理这批货物,但是对于最新的招投标法修改的内容不是很了解,所以希望律师能够告诉我们最新的招投标法的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
2018-05-06 15:21: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这个修改的内容太多,不能给你列出全部。(一)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

    即删除了《招标投标法》中,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的内容,这意味着招标代理机构无需自建专家库。从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专家库已由相关部门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确保专家评审的客观公正性。(二)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

    即删除了“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此举目的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
  • 您好。根据招标投标法2018最新版本,主要规定有,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项目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投标法的具体内容在法条中有更清晰的展开。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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