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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快两年,感情不和,现在正准备去办离婚手续,婚前他贷款购置了一套住房,没有写我的名字,现在要离婚了,我想问下这个房子有我的份吗?还有就是婚后他像我借了十万元但并未打欠条给我,这个应该怎么办,现在让他补写一张可以吗,有法律效应吗

民事相关
2018-05-06 10:18: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婚前贷款,婚后还的房贷及其对应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有权分一半。如果他给你打借条,有法律效力,你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偿还。
  • 你好,请问房子是婚还是婚后购买的呢?由谁出资购买的呢?我在这方面经验十分丰富,你直接来电跟我说,方便我给你指导。
  • 婚前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应给予补偿。借款需要提供证据,可以单独起诉。
    追问:房贷是他一个人还的呢,他没有让我插手,也有我的份吗
    解答:你可以分,婚后的双方收入属于共同收入。
  • 婚后还款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婚内借款,若果能证明该款项是你婚前,或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的,该借款有效。现在出具借条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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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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