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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舅舅在一个建筑工地上面上班,经常要在工地上面去巡视,有一次他因为自己不小心在工地上面摔倒了然后现在他希望能够申请进行一个伤残等级鉴定,请问一下这个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呢?我的能够得到多少赔偿呢?

劳动纠纷
2019-02-14 14:40:5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提问已知悉,现回复如下:一级至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6、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建议您舅舅先确定好他是哪一级。
  • 你好,需看鉴定结论。如属于工伤的,赔偿项目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如需维权,欢迎来电。
  • 可以依法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金,可以依法计算出来,具体请来电话详谈!
  • 经劳动部门确认构成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单位拒绝或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啊,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伤残等级级别划分依据: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偿,需特殊医疗依赖及完全护理依赖方可维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护理依赖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病需特殊医疗依赖和部护理依赖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伤残鉴定的赔付标准的主要内容,首先应当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决定具体的赔付标准,一般情况下需要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用,等等。对于护理费来说,一般是120块钱,每天营养费是40块钱,每天务工费用的话就是赔偿实际所耽误的工作得实际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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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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