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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今年马上就要生孩子了。预产期就是今年3月份,现在我想要请问一下。我老婆打算去一家妇幼保健医院里面生孩子,她如果生孩子。比如说花了5000块钱,那么能不能够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呢。生育保险报销条件2018年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事相关
2018-05-04 14:20: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单位包括: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法律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9个月。另外,如果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如果您的妻子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 2018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的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方可享受待遇。
    2)男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如其配偶家居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且生活困难的,在生育时,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职工上一年度工资给予一个月的生育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